夫妻不和一方不離婚怎么辦
夫妻不和一方不離婚怎么辦
看到你的問題陳述,可以了解到你們自愿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另一種辦法就是訴訟離婚了,但是訴訟離婚并沒有你想的那么簡單。
訴訟離婚的不簡單之處,我們還是先從法條出發: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上面大家可以看到我國婚姻法在司法程序判定上主要有4點,即同居重婚的,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還有一個兜底條款。看起來是不是也很清晰明了,很簡單,如果準備離婚的你看到這幾條是不是覺得自己另一半或多或少能跟這幾條對應上去?是不是就以為哪怕對方不同意離婚,自己去法院起訴法院肯定就會判決離婚?告訴你們!沒這么簡單!我來給你們逐條分析一下:
第一、重婚的和同居的,我們都知道重婚在我國是犯罪行為,但同時重婚也是一個自訴案件,也就是說,重婚是你自己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刑事立案的案件,那么對于你來說,你就要去舉證證明對方存在重婚行為,那給你們看看我國重婚罪的認定條件,①你的另一半跟第三人拿了結婚證、舉辦婚禮,這毫無疑問是重婚。②明知對方是結婚的人還跟對方結婚,這個跟第一條對應的。③一方是拿過結婚證的基礎上,兩個人雖然沒拿結婚證,也沒舉行婚禮,但是對外宣稱是夫妻,或者周圍居住人員都認為其是夫妻的。符合這三點的就是重婚啦,對于一個普通人來說,這舉證著實難了點。
還有一個是同居,同居咋弄?捉奸在床?捉奸在床最多算是婚內出軌,要證據是同居也還是難啊!而且捉奸在床的也難啊,有幾個人能有這個能力去捉奸在床呢? 第一點難不難?難!
第二、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在現實生活中是比較高概率的,我們就舉輕以明重吧。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毆打或者精神折磨。同樣難在舉證,首先你得有損害事實,這個大多人都能想到,也就是說我身上這里被打斷腿,那里眼睛被戳瞎了什么的。但是還有一點舉證責任就是,你如何證明這個傷害是對方給予的呢?給大家提幾個,比如錄音,錄像,報警。其中最有效果也最好的就是報警,報警呢一定要將家庭暴力的事實給記錄下來,這將是你訴訟的有力證據。第二點難不難?難!
第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一般基本上有一方賭博的家庭的確離婚率很高,而且也多是一方苦口婆心說了多年,從期待到絕望的過程。這條規定其實有兩個點,就是首先對方有這些惡習,其次這些惡習屢教不改。有的朋友如果之前有這個惡習,但是經另一半提出要求痛改前非了或者為了孩子等等這種出發點改了自己的惡習,則不符合這一點。這條的舉證也很難,但是存在惡習這條還算好一點,畢竟你可以去賭場牌照,可以吸毒的時候發現錄音等等,證明屢教不改呢就需要一個過程,比如第一次發現說了還有第二次,有時間持續性,這種怎么辦?一個好的辦法就是找警察叔叔,很多人可能對這種事情比較擔心覺得是家丑,實際上對于警察來說,他們看得多了,誰在意你這些。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很多人存在這個情況,也會在法庭上講,法官我跟他早就分居好多年了,但是一般對方肯定就不承認,這種事情,法官也沒法認定你們就是分居兩年,那么如何舉證?難,分居是什么概念?就是兩個人持續兩年以上沒住在一個房子里,有人說分床睡算不算?當然不算,如何證明早就不住在一起了,需要你在外的租賃合同或者車票以及相關在外地生活的記錄材料,這樣才可能認定二人分居。
綜上所述呢,我國婚姻法雖然規定了這具體的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對于現實生活來說,都太難舉證了,如果題主能夠按照這幾條的具體規定找到相應的證據來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那就能夠快速高效的將婚離掉,否則可能就會慢一些了。
雖然我在上面表達了現實離婚操作當中很少有人能夠完成這種舉證的事情,但是就真的沒有辦法了嗎?其實是有的,我們在訴訟實踐過程中,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原告都很難舉證,除非是一些人按照上文所述的采取了一定的保存證據的措施那可能是一次性離婚,但大多數人第一次起訴都會被法院判決不予離婚。而我國訴訟法也有相關規定,就是第一次判決不離婚之后,沒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只能要到6個月以后起訴,這6個月是干嘛的呢?留給原被告挽回的。
原告挨到6個月之后起訴,他還是很難舉證證明那4條啊,但是朋友們,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和證據不知道你們發現了沒有?那就是第一次離婚的判決書,這個判決書其實就是認定二人感情破裂的事實和證據,對不對?所以很多人百度到的一般第二次就能判決離婚的基礎是在這里。
以上就是關于訴訟離婚的一些事情,不知道朋友們是否喜歡,對你們有用嗎?覺得小編發布的文章對你有用的話,可以點擊收藏、轉發、評論。當然更重要的還是關注我哦,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采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結果只有一個:偷吃
家里吃不到,那只能到外面找吃的。沒有夫妻生活雖然不會餓死,但是會憋死。
性在夫妻關系中不止關系到繁衍,更是一種溝通。身體和心靈的對話。
任何一方面對相愛的人沒有性的需求,不是身體出了問題就是心不在你的身上。
那么,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怎么辦呢?
有病治病,沒病醫心
人在很多時候會出現性冷淡的情況,例如:
女性哺乳期
被生活壓的喘不過氣來的時候
慢性疾病纏身
這些時候,對方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單純的陪伴。在對方對性生活沒有什么興趣的時候,你強要的話,只會讓對方越來越厭惡身體的接觸。
如果感情已經走到了盡頭,何必強求對方做個床伴呢
當夫妻關系已經鬧到了離婚的地步,有幾個人可以放下心中的芥蒂,跟你來一場暢快淋漓的性愛呢?
尤其是女人,如果她的心已不在你的身上,首先排斥你的就是她的身體。
主動溝通,懂得取舍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做一世夫妻不容易,不管怎樣,主動溝通很重要。找到問題的根本,才能對癥下藥。
如果對方不愿對你敞開心扉,那么,你就要懂得取舍。是繼續這樣有名無實,還是一刀了斷。
性是婚姻生活的調味品,如果缺席,生活便如一杯白開水,苦澀無味。
想快速離婚,要么你就渣到對方受不了,要么你就給夠對方足夠的補償。
要么使勁的作,工資不交,家務不做,孩子不管,見天兒不著家。見著對方就發飆,無事生非,雞蛋里挑骨頭,摔盤子摔碗砸手機,每天把家里弄的烏煙瘴氣,孩子哭大人怕,花樣作死,一條龍的來。但是最好不要這樣做,一旦這樣做了,那就傷人傷己,相當于殺敵八百自損一千。
要么給夠對方足夠的補償,給錢,給車,給房子,把能給的都給出去,自己凈身出戶。只要補償到位,對方達到心理平衡,就能迅速離,就怕你舍不得財產。
你們到底為什么要離婚呢?有沒有孩子?
如果不涉及到原則底線問題,盡量不要離,離婚就相當于公司拆分,資產剝離,基本上是兩敗俱傷的局面。
生活中的摩擦和矛盾家家都有,還是盡量互相包容的好,想想以前你們的甜蜜幸福,都把自己的腳步往回扳一扳,畢竟離婚又不是什么好事。
您好~我是易軼律師!如果對方不配合或者不同意離婚,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快啟動起訴離婚程序。如果你決定好了要起訴離婚,那么這些步驟必不可少:
1、選擇受理法院。
如果你準備起訴離婚,首先要選擇被告(另一半)經常居住地法院或戶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訴,如果對方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經常居住地為主!
2、起訴前你需要做的準備。
確定好了法院,你還需要準備這些材料:離婚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身份證等。另外你需要提供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比如家暴、出軌等的證據。
如果你們之間的共同財產較多較復雜,還需要提供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此條參考我之前發的“離婚財產調查攻略”。
準備好后,向法院提交材料,審核,繳費,完成立案。(如果委托了律師,可以讓律師梳理下材料,看是否準備完善)
3、立案后等待開庭。
立完案后,承辦你案子的法官會電話通知你什么時間到法院來調解或開庭。一般,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承辦法官都會先召集雙方當事人到法院接受調解,看是否可以和好或友好分手。但庭前的調解,大部分法院會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有一方明確表示不愿意接受調解,那么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開庭審理程序。
4、開庭
原告、被告依開庭時間到場參加庭審。訴訟離婚,建議最好咨詢和委托律師。一般有委托我們辦理案件的當事人,我們都會提前對她們進行“庭前輔導”,詳細介紹開庭流程,梳理案件事實,明確訴訟策略,針對開庭時可能遇見的問題進行詳細溝通。一來可以緩解當事人的心理壓力,二來也可以讓她們做到心中有數,理智應對庭審中的任何突發狀況,在法庭上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5、開庭結束,等待判決。
開庭結束后,法院會做出裁判,并將判決書交給當事人或其所委托的律所。在實踐中,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如沒有特殊情況,二審很可能維持原判。如果你是原告并堅持離婚,建議直接在一審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后立即再次起訴,可以有效節約時間成本。
6、訴訟離婚時,常見問題有:
審理案件時,家屬是否可以旁聽?
答:因為離婚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如果一方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在親友不是代理人的情況下,是無法旁聽的。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均未申請不公開審理,則親友可以旁聽。
調解和判決有什么區別?
答: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是法院行使職權直接裁判后做的結案文書;
區別:由于調解書是雙方基于自愿達成的,所以不能上訴,判決書可以上訴;調解書一般送達雙方當事人后即刻生效,判決書一律送達后開始計算上訴期,上訴期滿后生效。
關于起訴離婚,你還有哪些想要了解的?來評論下方留言吧!
天天打架吵架,這樣的情況是絕對的感情不和了,這和題主所謂的性格不合是兩碼事。
性格不合可以相互調整適應,但感情不和是無法挽回的。
這樣的條件下,離婚一離一個準!
趕緊起訴離婚,趕緊的
離婚方式不外乎兩種,一種協議離婚,一種訴訟離婚。如果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愿意離婚,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訴訟離婚。
什么是訴訟離婚呢?訴訟離婚就是男女雙方就離婚問題或離婚后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用調解或判決的方式,準許或不準許離婚的法律制度。
不過訴訟離婚也不是說一起訴就馬上能離婚的,《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因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不僅要調解,而且調解是必經的程序,所以那些到法院打離婚官司的人,要抓住調解的機會,努力通過調解的方式達到離婚或不離婚的目的,只有對那些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準予離婚。
《婚姻法》還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離婚時只能走訴訟離婚這條路。
訴訟離婚時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目的是不讓你們離婚。調解不成時再開庭審理,通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未破裂為由,不準離婚。即使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但如果有下列情況時,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即《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院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可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通常多次起訴離婚的,法院會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夫妻不和一方不離婚怎么辦“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