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了一年合同想走能退房租嗎
我們在租房的時候通常會簽訂一個租賃合同,約定租房時間以及一些違約問題。那么如果未到租賃時間,租客想走的話通常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如果租客愿意承擔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那么可以與房東商量進行退房,否則應該按約履行合同。以下便由編輯為您介紹租房簽了一年合同想走能退房租嗎的有關問題。
一、租房簽了一年合同想走能退房租嗎
租房的時候房東都會跟租客簽訂合同,有些租客跟房東簽訂的合同是一年,結果住到半年甚至是幾個月,租客就想要離開了,因為工作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那么,租房簽了一年合同想走能退房租嗎?如果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因承租人的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不繼續租住交付租金的,視為違約,在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要承擔什么樣的違約責任,要看合同約定,以及是否給對方造成損失。如果因為你的退房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無論是否約定違約責任,你都需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常見的為租房時交付的押金不予退回,或者按合同約定中的違約條款支付違約金。因此,如果能夠承擔上述的違約責任,那么可以通知房東,提前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我們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問題:租賃房屋需要驗明房屋的產權證,房主本人身份證,確認是否有權利租賃房屋;房屋鄰居都是什么人,是否會影響以后的居住;明確房屋的相關配套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采暖費,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由誰承擔并確認現在繳費情況。在房屋押金的問題上需在合同內約定什么情況下返還,什么情況下不返;在房屋租賃合同內約定如房屋出現漏水、室內用品損壞等問題由誰負責;房屋的租金約定,付款的時間,租賃的時間,租賃的期限;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三、租房子押金交了可以退嗎
租房子押金交了可以退。押金有擔保的效力,類似于定金,定金分預約定金、履約定金和違約定金,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是預約定金,定金擔保是合同的簽訂,如果是違約定金的擔保的是合同的履行,個人認為你的押金是預約定金,如果合同因為你的原因導致不能簽訂,那么押金無權要回。
以上便是由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租房簽了一年合同想走能退房租嗎的問題,本著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當我們簽訂了租賃合同后一般來說應當按照合同履行至完畢之日,如果出現想要退租的情形,我們應當與房東進行協商,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