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知道對方的財產情況
當夫妻雙方決定離婚的時候,一般來說就是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了,這個時候更多的夫妻是去思考怎樣才能獲得更多的離婚財產。如果覺得一方沒有完全將財產拿出來,這時候查詢另一方的財產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離婚如何知道對方的財產情況?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離婚如何知道對方財產
離婚分為兩種形式離婚。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個時候,是雙方的意思自治,都是雙方意見的表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因為《離婚協議》是兩個平等主體間簽訂的,所以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權利去查對方的名下的財產狀況。哪怕轉移了,也可能無從得知。
另一種形式是當兩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以致于無法簽訂《離婚協議》,雙方沒有辦法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時候可能會涉及到訴訟離婚,進入訴訟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師,律師可以查對方名下的車輛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對于對方銀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錢,律師無法查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財產保全申請后,由執行法官查詢。
離婚如何知道對方的財產情況
二、離婚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如何取證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兩個問題:
(1)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余額;
(2)在訴訟過程中或起訴以前對方轉移的存款應為賠償之訴。為此,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余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而法院接受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及律師要做的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離婚如何知道對方的財產情況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對方銀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錢,律師無法查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財產保全申請后,由執行法官查詢。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