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節加班怎么算
受疫情影響,剛剛復工不久的人們又過完了清明節,然而復工后公司給出的通知的是由于疫情的情況暫時縮短上半年的假期,那么根據規定,2020年清明節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調休,共3天,這個時候加班怎么算呢?
一、、2020年法定節假日安排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1、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2、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4、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6、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法定節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300%
國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標準,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具體按勞動合同標準約定。如果法定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則要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2020年清明節加班如何計算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清明節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其余兩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四、法定節假日加班不給工資,我們該如何維權?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法律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都是帶薪休假的。
1、可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可依法向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亦可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