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合同延期申請
2019年12月,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在湖北省武漢市爆發,進而向全國蔓延。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將新冠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截至1月29日,中國內地31個省區市均已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主要措施有:嚴格實施封閉式管理、嚴格防止人員流動聚集、延遲學校開學時間,嚴格管控企業節后復產復工等措施防控疫情。
本次疫情導致的管制性封鎖、人員隔離,各企業的經營、正常運作受到很大程度地影響,疫情之前簽訂的各種買賣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很大程度上已無法正常履行。眾多企業面臨著合同違約和索賠的窘境。本文簡要闡述本次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能否免責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的實務操作步驟。
本次疫情導致合同不能按時履行,屬于合同法和《民法總則》規定的“不可抗力”,不構成“違約
合同違約糾紛的解決在國內一般來說,主要由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作為解決商業合同糾紛的機構。目前,仲裁機構對疫情屬性的認定十分明確,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2020年1月30日在官網明確:本次疫情屬于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
并提出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幫助企業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的規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證明。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可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以下是官網信息:
經筆者查詢,2020年2月1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已給浙江湖州的一家企業出具了第一份不可抗力證明,為該企業減少直接經濟損失240萬元。隨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又授權全國各地分會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成都、廣州等地分會也已開始出具相關證明。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國內仲裁界的影響,國內仲裁機構也會持相同觀點。
不可抗力證明:是指由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分支機構應申請人的申請,對與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的證明,是企業依法減免違約責任的重要證明文書,目前已經得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政府、海關、商會和企業的認可,在域外具有較強的執行力。
人民法院:目前,最高院對于疫情性質未發表官方意見,但參考2003年“非典疫情”的相關案例,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官網的答復,基本上能確定本次疫情為不可抗力。
2020年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官網發布文章明確:當前我國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法院系統也會以此作為裁判依據。具體到個案時,可能要結合所在區域的疫情嚴重程度、政府管制措施的強弱以及對合同履行的實際影響等綜合判斷,結合情勢變更及公平原則合理適用。
法律條文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重點提醒
不可抗力屬于法定免責事由,即使合同中未約定不可抗力,也可以援引該規定。
合同延期履行的實務操作
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積極根據合同履行情況,有針對性提出延期履行或合同變更、解除的訴求,而合同的另一方也要根據當前疫情和合同履約情況,及時制定預案防止損失的擴大,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此,山西君宜律師事務所就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下,企業如何延期履行合同,提出以下實務操作。
1
查閱合同臺賬,梳理在疫情期間需履行的《合同書》。根據自己的庫存情況,當地的交通運輸管制情況,確定能否履行合同。
2
查閱并收集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的《疫情防控通告》。確定疫情交通管制封閉的時間、范圍、人員,進行準備工作。
3
向當地主管機構查詢辦理復工復產批復手續的時間。
4
向自己的上游廠家詢問原材料準備情況。以確保復工復產后原材料得到保證。
5
制作《延期履行通知書》(以下以延期履行為例)。根據上述信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積極根據合同履行情況,有針對性提出延期履行或合同變更、解除的訴求,制作《延期履行通知書》還是其他類型的通知書。無論何種通知書均應明確告知合同相對方原合同已無法按時履行,合同最近的履行時間安排或解除后果,及收到后需回復的內容。舉例如下:
法律條文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6
送達通知書。根據法律規定,按合同中的對方地址向合同相對方發出通知書,盡量使用郵政特快專遞進行郵寄,并在郵政特快專遞單《內件品名》一欄中注明是《延期履行通知書》。并保留好原始快遞單據,以備查詢。
建議可同時采用電子郵件和微信向對方發送《延期履行通知書》,并在事后截屏保存。如果對方未回復時,可對電子郵件和微信申請證據保全公證。
7
保留雙方所有往來證據,包括書面文字、電話錄音、傳真、電子郵件、微信記錄,以應對將來訴訟。
8
根據對方回復或協商內容,及時制作《補充合同》,明確雙方重新的履行合同期限、交付方式、貨款支付等內容。
9
注意事項:合同的另一方同樣也要根據當前疫情和合同履約情況,積極回復通知。及時制定預案防止損失的擴大,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條文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10
復工時間提醒:由于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潛伏期較長,春節返鄉的異地就業人員要經過14天隔離期,導致企業復產出現延誤。
另一方面是由于導致人們防控隔離期較長,而有關疫情防護用品和裝備因緊急生產,出現短缺,一時供應不上,復產復工存在難度。再加上口罩、防護服等防護用品的供給不足,也給復工帶來挑戰。
目前除湖北外,多地政府均規定在2月25日至3月1日左右陸續復工,從目前的政策來看,仍可能存在一定困難和不確定性,需要企業密切關注最新防疫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