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房屋合同注意事項
在涉及到房屋的合同當中,房屋買賣合同是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了。由于簽訂合同,涉及到的利益有很多,所以我們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謹慎才可以。那么當我們簽訂和房屋有關的合同的時候,我們需要注意寫什么呢?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簽房屋合同注意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一、簽房屋合同注意事項
最主要注意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處理
1、對于無效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未實際履行,尤其是房屋尚未交付的,可判決出賣人向買受人返還所收取的房款。
2、對于無效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雙方當事人就房屋是否返還可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可以尊重雙方的意思選擇。對于雙方一致意見同意返還房屋
,則可以判決買受人返還房屋,出賣人返還房款。對于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不返還房屋的,可以按雙方對合同確認無效后如何具體處理的協議意見處理,即也可以不返還房屋。
3、對于無效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雙方對合同確認無效后的處理我方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可判決確認買賣合同無效,但是駁回出賣人要求返還房屋的訴訟請求。如果買受人反訴出賣人賠償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時,法院可依據雙方過錯程度,支持相應的反訴請求。
4、無效房屋買賣合同所涉農村房屋征地拆遷的處理。
三、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個村的村民,那么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買賣合同當然有效。
(2)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一個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將戶口遷入到該村。那么,由于買受人具備了同一個村村民的資格,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賣合同有效。
(3)房屋買賣合同經過多次流轉,最后流轉到同一個村村民手里,那么該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
(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是村民,后又轉為居民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簽房屋合同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大家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我們購買的房產是否具有兩證。大家如果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