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處理有時間限制嗎
雖然大多數情況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會選擇私下進行調解之后協商處理,但是還是存在很多因為調解后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選擇申請勞動仲裁的情況。那么勞動仲裁處理有時間限制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勞動仲裁處理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處理有時間限制嗎
二、申請勞動仲裁要什么流程
1、勞動仲裁的流程
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系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后,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三、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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