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委托哪些人
勞動仲裁可以委托哪些人
勞動仲裁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參加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勞動者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或者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1、首先,勞動者不能書寫離職申請。因為,如果職工寫了這樣的申請,本案則由公司解除合同變成由勞動者自己解除合同了。如此,案件性質發生變化,請求權的事實和法律基礎將發生重大變化。
2、公司以不能勝任為由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依法須提供證據證明該項事實主張。一般而言,這樣的事實主張難以證明。而如果公司不能證明,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依法須支付賠償金。因此,勞動者應當以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為由,請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即使公司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勞動者上班期間沒有休息日,且有證據證明存在加班事實的,則可以請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
4、題目中沒有提到訂立勞動合同及繳納社保費用的事實。如果公司沒有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則可以請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用,則還可以請求公司補繳社保費用。
(圖片來自網絡,特此說明)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勞動仲裁可以委托哪些人“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